新北市「簡易都更」首例 申辦到動土3個月

2013-11-25 10:28:19 發表,點閱 607 次
新聞日期: 2013/11/24

訊息轉貼自新北市城鄉發展局都市更新處 -詳細新聞內容新北市「簡易都更」首例 申辦到動土3個月-圖一

【新北市訊】新北市政府今年8月22日開始實施「簡易都更」後,汐止火車站旁的一個老舊社區在8月26日率先提出申請,今天(102年11月24日)由新北市長朱立倫、居民代表與建商共同舉行動土儀式,成為全台灣「簡易都更」成功的首例。該案從提出申請到正式動土,前後不到3個月的時間。


新北市長朱立倫表示,現行的都更法令程序冗長,有些老人家在有生之年都無法見到老厝更新,而且依法限定一定面積以上才能都更的規定,一方面過度擴大了開發商或建商的主導權,再者也常常因為少數釘子戶就延宕了整個社區的都更進度。新北市瞭解民眾的需求,推動「簡易都更」,第1案從提出申請到核發建照,只用了2個半月的時間,相較於一般都市更新需要至少2年半以上的時間,「簡易都更」讓民眾在最短的時間就能完成「老厝變新厝」的願望。

今天動土的都更案基地緊鄰汐止火車站,現況共有10棟1至3層樓的磚造、鐵皮造及RC造建築物,其他則是用於停車的閒置用地,未來將改建為地上14層、地下3層的新大樓,可住進百餘戶人家。新大樓不但強化建物耐震係數,而且力求環境安全與居住品質,建築物周邊留設4米步道做開放空間,並做綠美化。

市長朱立倫強調,時間就是金錢,在取得所有屋主同意的情況下,新北市政府非常鼓勵多採用「簡易都更」的程序來改建老厝。從103年開始,市府還進一步修法擴大適用範圍,將都更基地面積調降至500平方公尺,提高容積獎勵誘因至20%,同時還訂定輔導要點,協助加速老舊建物改建。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局長張璠表示,新北市境內30年以上的老舊建物約有57萬多戶,造成都市環境安全的風險,因此新北市積極推動簡易都更來呼應中央「防災型都更」的政策,鼓勵民眾辦理重建。他以今天的案例為例,市府推出的「簡易都更執行原則」今年8月22日上路,這個「簡易都更」案由8月26日提出申請,10月23日都市設計審議核備,11月14日建照核准到今日熱鬧動土,前後不到3個月。

張璠局長進一步指出,對於業界推動「都市更新」所面臨整合及誘因不足的困境,市府除了依既有「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鼓勵「簡易都更」外,也將修法擴大適用範圍,由現行20處都市計畫區擴大為21處,並將重建基地面積下修到500平方公尺,而容積獎勵誘因部份則提高額度至20%。

張璠局長表示,為了讓「簡易都更」可以遍地開花,凡是曾經主動諮詢「簡易都更」的民眾,新北市政府城鄉局都會列冊輔導,提供「簡易都市更新法令說明」、專業諮詢及訂定「輔導要點」等協助,如此均足見市府全力誠心促成此事的決心。目前約有15處潛在案源,主要分布於板橋、永和、中和、新店、三重、樹林及淡水等地區,相信未來會有愈來愈多利用「簡易都更」方式達到改善家園的案件,創造安全、舒適與便利的環境。

(會前稿)


資料提供:都市更新處更新發展科洪宜萍 電話:2950-6206#601;0912-036027
新聞連絡:都市更新處秘書室劉英純 電話:2950-6206#204;0937-058338
 
 檔案說明:新北市首宗「簡易都更」案位於汐止區,新建工程的基地資料。新北市「簡易都更」首例 申辦到動土3個月-圖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