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簡易都更」擴大適用 獎勵加碼

2013-12-02 16:48:59 發表,點閱 1331 次
新聞日期: 2013/11/28
 

 

【新北市訊】您知道新北市推動「簡易都更」,只要小面積也可以申請都更嗎?新北市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102年11月28日審議通過,新北市三重區等地的老舊公寓大約只要3支樓梯,平面面積有500平方公尺,住戶100%同意,就可以去申請「簡易都更」,即使住戶完全不懂怎麼辦理,也可以向市府申請專人到社區講解!

台灣位處地震帶,但早期興建的老舊公寓沒有一定的防震標準,防火巷又多半窄小,所以一定要推動「防災型都更」才能確定家園更安全,也因此新北市長朱立倫提出「簡易都更」,用面積小、速度快的方式,希望可以讓更多民眾早日完成舊屋改建新屋的夢想,除了第1案「簡易都更」已經在汐止區動土,今天召開的新北市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再通過「三重等21處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中鼓勵老舊窳陋地區重建獎勵項目」的條例,只要基地面積達500平方公尺(大約152坪),全部居民同意且符合臨路條件、現況樣態及重建後環境要求,即能獲得容積獎勵15%或20%,從送件到建照核准最快3個月完成。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局長張璠表示,新修訂的「簡易都更」,除了下修申請面積,還祭出最高獲20%的獎勵容積,循建照申請程序加速老屋完成重建,適用的都市計畫區包括三重、板橋、中和、新莊、永和、新店、蘆洲、土城、土城(頂埔地區)、汐止、淡水、淡水(竹圍地區)、泰山、五股、臺北港、瑞芳、八里(龍形地區)、澳底、樹林、樹林(三多里地區)及樹林(山佳地區)等21處都市計畫地區辦理「簡易都更」都可適用。

張璠局長強調,新北市提供了老屋重建另一簡單且便捷的途徑,供大眾選擇,「簡易都更」執行原則已經在102年8月22日上路,現又更進一步擴大適用範圍及提高獎勵誘因,另配合主動輔導機制,提供民眾適時的專業諮詢及行政協助,增加老舊地區重建的機會和效率。

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處長王玉芬也表示,本次修法不僅適時放寬申請門檻及提高重建誘因,同時也呼應中央「防災型都更」的政策,要求基地與鄰地距離平均達3公尺以及2棟建築物的距離留設8公尺,以強化防災效果。同時配合「透水城市」的思維,特別規定基地重建後的透水面積要達法定空地80%以上,讓雨水能進入大地土壤,減少都市洪患與暴雨造成之洪害。關於輔導機制部分,為推廣及協助有意願辦理重建的民眾瞭解簡易都更相關規定,市府主動視地方需求辦理說明會,提供「簡易都市更新法令說明」和專業諮詢等協助,另在辦理簡易都更過程中,設置輔導平台,相信簡易都更完成修法後,未來市府也會持續採取更積極的作為,讓推動「都市更新」腳步持續前進,而且能在新北市各地遍地開花。



資料提供:都市更新處事更新發展科張淯婷 電話:2950-6206#604


新聞連絡:都市更新處秘書室劉英純 電話:2950-6206#204
 
  新北「簡易都更」擴大適用 獎勵加碼-圖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