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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請原住戶留下來
整建維護-不信青春喚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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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易都更改善環境 街廓重建兼顧公益
2014-03-26 11:01:03 發表,點閱 730 次
新聞日期: 2014/3/25
訊息轉貼自新北市城鄉發展局都市更新處 -詳細新聞內容
【新北市訊】針對特定媒體所載以訪問不清楚實情人士對簡易都更所作非事實批評,新北市政府再三重申,簡易都更係 在既有都市計畫管制下推動的重建工具。基地開發建蔽率、容積率及容積獎勵額度上限皆有規定,並不是零散發展,且簡易都更要求退縮建築並加大與臨地間隔,另可視需要提供開放空間,並藉由都市設計審議機 制把關。 絕無僅改建即給容積獎勵之情形,而且也絕對不會比依現行一般土管及建管規定新建時來得零星片斷。
新北市老舊建物眾多,基於居住防災之安全角度,市府加速推動老舊建物重建並改善環境,有其絕對的必要性。一般重建案依照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及建築管理體系本即有其容積獎勵機制,簡易都更亦依循該機制執行,容積率、建蔽率及容積獎勵額度上限皆有相關規定,同時辦理簡易都更須經全體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同意,達成重建後環境要求,並經都市設計審議把關環境品質,方給予 15% 或 20% 容積獎勵,並無有心人士所指簡易都更免整合造成都市開發零碎化一事。
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進一步說明, 簡易 都更給予容積獎勵同時,亦要求重建後的環境品質,老舊建物重建之後除增強其耐震防災之效與改善都市景觀風貌,且退縮留設 4 公尺 空間供人行或自行車道使用、增加開放空間,強化基地保水及留設防火間隔等皆有助於都市防災,均是維護環境及公共利益。
老舊窳陋環境在都市中隨處可見,各界應積極協助推動重建之路且不應畫地自限,而依都市更新立法目的,包含復甦都市機能及改善居住環境,故舉凡環境改善、老舊建物重建或充實設備、機能改善等皆可屬都市更新範疇,簡易都更透過重建後環境配置,改善都市環境品質,亦為概念性都市更新的一種途徑。
資料提供:都市更新處發展科林欣怡 電話: 2950-6206#609
新聞連絡:都市更新處秘書室劉英純 電話: 2950-6206#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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