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都更穩定成長 市府核定歷年新高

2015-01-08 11:21:20 發表,點閱 67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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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訊】今 (103) 年新北市都市更新案已完成都市更新程序達 13 處,是新北市長朱立倫上任以來最豐收的一年,佔朱市長任內 ( 民國 100 年至 103 年 ) 已完成都市更新程序案件 ( 共 32 處 )4 成多,相較過去 9 年 ( 民國 90 年 -99 年 ) 共成長 75% 。且新北市今年度受理民間申請案件高達 65 處,佔全市 14 年以來 ( 自民國 90 年起 ) 受理都市更新申請案件 235 處的 28% ,與平均往年受理之都市更新案件 13 處相比,成長 5 倍。   

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表示,為了提升整體審議效率,讓都市更新案的地主能早日住新厝,市府今年度共召開了 233 場都市更新相關審議會議,較去年增加 42 場,平均 1.5 天就有 1 場會議,此外,今年市府核定發布實施的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計 22 案,其中已完成都市更新程序 13 處 ( 面積達 5.88 公頃 ,更新前後之戶數共增加 1,641 戶 ) ,較去年已完成都市更新程序 9 處 ( 面積達 4.61 公頃 ,更新前後之戶數共增加 928 戶 ) 約成長 45% 。   

都市更新處更進一步指出,今年完成都市更新程序 13 處中,協助開闢的公共設施 ( 公園、道路 ) 、提供社區使用公益設施、經政府指定額外提供的公益設施 ( 公共托育中心 ) 及留設沿街開放空間與街角廣場等,可供公眾使用的設施大大的增加,不僅解決周邊環境公共設施的不足,也增加當地居民活動空間的選擇,在都更處全體同仁的努力之下,都市更新不僅使窳陋老舊地區有計畫再發展,提升整體環境的品質,同時落實都市更新增進公共利益之目的。 
 
資料提供:都市更新處事業科林美伶                   電話: 2950-6206#808
新聞連絡:都市更新處秘書室吳靈芬                   電話: 2950-6206#204